對一座城市的教育而言,教師隊伍無疑是極為貴重的資產。

目前,深圳教職工總量超過20萬人,其中中學教師碩士研究生以上比例達32%,全省最高;全市中小學正高級教師數量與特級教師數量均居全省第一。

這就是深圳貴重的教育資產。如何讓這樣的資產增值,或者說,如何更好地激活、釋放每一個教師的內在潛力呢?

《深圳市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日前出臺,目標是落實中小學、幼兒園用人自主權,實行教師職稱(職務)“評聘結合”,實現教師評聘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統一教師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

事實上,早在2015年9月23日,深圳就印發了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及配套文件,并隨即正式啟動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全市中小學,包括普通公辦中小學、職業中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及市區教研單位和電化教育機構實行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的在崗教師納入改革范圍。

日前出臺的該改革實施方案的一大亮點,是進一步明確了民辦學校、臨聘教師及職級制校長的職稱評價問題。規定校外教育機構、民辦學校中實行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的在崗教師及中小學臨時性教學崗位人員可以參照該改革實施方案執行,也可參加由教育部門統籌組織開展的職稱評價工作;職級制校長的職稱評審由教育部門單獨組織開展,但不與學校崗位聘任相掛鉤。

民辦教師在深圳是一支龐大的教師隊伍,各公辦學校也都有數量不等的臨聘教師。也因此,將他們納入改革實施方案中來,本身是對身份差別的一種消弭。

而實現教師評聘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則進一步為實現中小學均衡優質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從過往的報道來看,它改變了過度強調論文、學歷的傾向,充分考慮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注重師德素養、教育教學方法、工作業績和一線實踐經歷。

此外,人才評價也由政府主導向用人單位主導轉變,并探索學校、學生、家長等共同參與的評價機制,采取多種評價方式,對中小學教師的能力、業績及與崗位的匹配性進行科學評價,確保評價結果客觀公正。

當然,深圳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自2015年9月開始,至今已有6年多時間,有何經驗、有何需要完善的地方,也值得“回頭看看”。“落實中小學、幼兒園用人自主權”,那么,對校長、園長等負責人也需要相應細化相關監督機制,防止權力讓改革異化。

深圳40多年來能迅速崛起、創造奇跡, 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始終把人才作為第一資源,把人才戰略作為城市發展的核心戰略。期望針對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這一實施方案,也能夠讓深圳更多的教師人才脫穎而出,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為城市教育提供更強勁的前行內驅力。

標簽: 教師職稱 評聘結合 教師評聘 中小學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