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視力檢測和近視防控相關服務再出“嚴”招!日前,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校園視力檢測與近視防控相關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提出嚴禁無資質機構入校開展視力檢測,要求監測組織部門、學校和檢測機構不得私自對外泄露學生個人和視力等信息等措施。
《通知》要求,各地衛生健康部門開展學生近視等常見病監測、各地教育行政部門開展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要對相關檢測機構嚴格把關,堅決杜絕無資質的機構入校開展視力檢測。學校開展學生視力監測等工作,應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開展。
針對虛假違法營銷宣傳行為,《通知》要求嚴厲打擊。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從嚴查處使用“康復”“恢復”“降低度數”“近視治愈”“近視克星”“度數修復”等誤導性表述對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產品進行營銷宣傳的行為。
(記者 吳金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