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錄取工作日程表》安排,春季高考招生錄取時間為3月23日~31日。在本次招生錄取中,“依學考招生”不分批次。“3+證書”招生錄取分本科批次和專科批次進行錄取,按先本科、后專科順序進行錄取。
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投檔模式
“依學考招生”分普通類、藝體類(含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廣播電視編導類,下同),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投檔模式,依據各院校專業組計劃,以1:1比例進行投檔。
“3+證書”本科批次,在本科批次錄取分數線上,根據考生志愿,將符合招生專業對應證書要求且中職就讀專業對口、職業技能測試考核合格的考生一次性投檔至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據資格考生合成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資格考生確定及考生總分合成方式詳見粵招辦普〔2021〕41號文及有關院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3+證書”專科中職生批次、退役軍人批次,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投檔模式,依據各院校專業組計劃,以1:1比例進行投檔。按考生文化總分及排位從高到低依次檢索投檔至院校,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報考院校專業組志愿和相關證書分檔錄取。其中,退役軍人考生單獨劃定錄取分數線。錄取時,原則上按先中職生批次、后退役軍人批次進行。
“3+證書”內地西藏新疆中職班應屆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單獨劃定錄取分數線。各高職院校在錄取最低分數線上,根據院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投檔時,考生排位、志愿相同時一并投檔。考生檔案一旦投出,不再檢索后續院校志愿。
考生無體檢數據 錄取暫不受影響
目前尚有部分考生未進行普通高考體檢。對于暫無體檢數據的考生,招生院校應先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和分數排位情況,按照招生院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中公布的錄取規則進行擇優錄取。待該部分考生取得體檢結果后,招生院校認為考生體檢結果確實不符合錄取專業體檢要求的,可在征求考生意見后按有關規定對考生進行校內轉專業處理,并報省招辦備案。確實無法轉專業處理的考生,可做錄后退處理。錄后退的考生,省招辦將根據考生填報的春季高考志愿情況,協調后續符合條件的院校專業組志愿錄取。
被本科層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夏季高考
報考春季高考招生并被高職(專科)層次錄取的考生,可參加夏季高考本科層次招生錄取,但不能參加夏季高考高職(專科)層次的招生錄取,也不能參加其他類型的高職(專科)層次招生錄取。被夏季高考本科院校錄取的考生,取消其春季高考招生錄取資格。
報考春季高考被本科層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夏季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招生錄取。新生報到時,高職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層次院校錄取考生報到注冊。
根據《關于做好2022年職業院校中高職貫通三二分段高考報名及錄取審核工作的通知》(粵招辦普〔2021〕37號)有關規定,已被中高職貫通三二分段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春季高考及其他類型的高職(專科)層次招生錄取,但可參加本科層次招生錄取。
專業技能證書未通過核驗考生不予報到和注冊
已錄取考生的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檔案領取,新生入學資格的審查,取消錄取資格或入學資格考生及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考生的注銷工作等均按夏季高考錄取的有關規定執行。各招生院校在新生報到時須核驗考生高中階段畢業證明原件(含高中畢業證、高中同等學力證明、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無高中階段畢業證明的考生不予報到和注冊。對于“3+證書”考試錄取考生,招生院校還須核驗考生相關專業技能證書,專業技能證書未能通過核驗的考生不予報到和注冊。
被錄取的新生戶籍遷移按廣東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廣東省技工學校招生辦公室聯合印發的《關于調整普通高職院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技工學校錄取新生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通知》(廣公(治)字〔2015〕9號)執行。需辦理戶口遷移的考生,憑錄取院校發放的錄取通知書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記者 林茹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