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鼓勵企業以“誠信”換“紅利”(引題)

海關新政促監管與企業合規雙贏(主題)

北京日報訊  “請庫房工作人員將手機貼近托盤,逐箱打開外包裝箱,對藥物包裝盒上的名稱、數量的標簽進行拍照,上傳圖片……”這是北京海關所屬朝陽海關與北京某醫藥進出口公司工作人員及其庫房管理人員在進行三方視頻連線。通過視頻方式,海關人員第一時間對企業暫存在遠郊庫房的貨物實施了“開箱檢查”,完成對該企業“主動披露”涉及問題的稅款補繳工作,對企業存在的不合規情況進行了及時糾正。

記者7日從北京海關獲悉,“主動披露”政策,是指進出口企業自查發現其進出口活動存在影響稅款征收、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企業在海關發現前,主動向海關書面報告并接受海關處理,海關依法可予以從輕、減輕或不予行政處罰的一項政策。“主動披露”政策是海關優化營商環境的一項重大舉措,也是有效發揮容錯機制,積極釋放政策紅利的一個重要內容。

上述醫藥企業疫情期間工作團隊臨時調整,藥品在境外貼標過程中出現失誤,導致進口藥物品名、數量申報錯誤。“海關的‘主動披露’政策,使我們企業免于處罰,也讓這批藥品能夠及時配送,解決了我們的燃眉之急。”該企業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批藥物是醫療機構急需的抗癌藥,但是由于商品在境外貼標過程中出現失誤,導致進口申報藥物單據與實際到貨不符。

“這種情況無法合規完成進口通關手續,貨物名稱與報關單不符,醫療機構也無法接收,致使國內部分癌癥患者面臨斷藥風險。”該醫藥企業負責人說。

北京海關有關負責人表示,“主動披露”政策自正式實施以來,對引導進出口企業自律管理、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具有重要意義。特別是疫情期間,發揮出為企業減負降壓、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積極作用。截至目前,北京海關共核實企業提交主動披露34起,同比增長17%。企業以“誠信”換“紅利”,實現海關監管與企業合規雙贏。

企業除了可以通過書面報告方式向屬地海關或口岸海關提交主動披露申請外,還可以登錄“互聯網+海關”平臺的“企業管理和稽查模塊”,通過線上完成資料提交、法律文書簽收等工作,讓企業辦事實現“少跑路”。(記者 袁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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