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游客爆料,在北京前門大柵欄一家名為“北平文創”的商店內,花費幾十元購買店內商品,就能參與“抽大獎”。中出一等獎后,可以免費拿走店內標價數萬甚至10多萬元帶有鑒定證書的珠寶首飾,只需支付少許加工費。其實這一套路,在2018年的3·15晚會上就曾經被曝光,沒想到時隔3年再次出現。
游客爆料
購物后可中大獎
標價萬元吊墜只需800元
“我和愛人去買東西,花費了100多元,店員告訴我們,購物后可以在店內參與抽大獎。”游客張先生向北京青年報記者爆料,5月6日,他在北京大柵欄游玩購物時,遭遇對方的抽大獎套路。
張先生說,購物后按照店員提示,他來到收款臺相鄰的柜臺抽獎,“店員沒有讓我直接抽獎,而是拿出了幾張刮刮卡,我們抱著試一試的想法刮了一下,沒想到其中一張顯示中了一等獎。”店員表示,這個一等獎非常稀有,并對張先生的運氣進行了一番恭維后,還要握握手沾沾喜氣。之后,告知其可以在專門出售玉石等的首飾柜臺內選取其中一件商品,只需要支付一部分加工費。
張先生和愛人一起選擇了一件“玉石項鏈”,支付了400多元的手工費??吹借b定證書上顯示這種材質是玉髓,于是他希望購買一些品質更好的玉制品,最終選擇了標價10990元的玉石吊墜,共支付了879元手工費。
張先生“中獎”所得的吊墜有一張珠寶首飾鑒定證書,證書標明是和田玉(碧玉),有證書編號,還標有中國商業聯合會珠寶首飾質量監督檢測中心的查詢網址。但是,和一般票據寫有商家詳細信息不同,這張購物票據是一張珠寶銷售專用票,寫了商品編號、單價等信息,蓋的印章字樣是“珠寶專用章”,沒有具體單位。
“回家之后,孩子認為這種中大獎免費購物是一種套路,回過味來后我覺得被騙了。”張先生說,隨后他搜索查看了網上的相關報道,決定將所購物品退貨。截至北青報記者發稿,文中開頭提到的張先生的商品已經成功退貨。
合伙演戲
店員為烘托中獎氣氛
與暗訪記者握手沾喜氣
5月7日上午,根據爆料者提供的地址,北青報記者來到前門大柵欄這家名為“北平文創”的商店內,店中擺著一些牛角梳、手鐲、傳統雪花膏、兒童玩具等旅游市場常見的百貨類商品,很多顧客正在挑選。
“只要在店內購買商品,就能參加抽獎,至于能不能中大獎,需要看運氣。”一名店員說。
北青報記者花了29元買了一件商品后,在收款臺向大家稱為“店長”的男子詢問能否參加抽獎,男子先是嫌棄購物金額有點少,顯出為難的樣子,隨后馬上轉變態度稱可以試一下手氣。
柜臺上的兩個紅色盤子內擺放著滿滿的刮刮卡,一名店員聽說有顧客要參加抽獎,并不同意記者自己從盤子里直接挑選,而是顯得“漫不經心”地拿出4張獎券,隨手扔在柜臺上。刮開前三張,都是“謝謝惠顧”,第四張獎券則顯示“一等獎”字樣。
“中出一等獎了?不可能吧?1000張里才有三張!”店員一副不相信的表情和動作,還湊過來查看,“啊?真的是一等獎!你的運氣真的太好了,讓我握一下手,沾沾喜氣。”另一名店員聽到記者中出一等獎,也趕緊前來握手沾喜氣。
此后,兩名店員將一個寫有抽獎規則的小牌子拿出來,提前做出說明:中出一等獎后,玉石首飾柜臺內的商品,可“免費”拿走三件,但是需要支付商品價格8%的加工費。
柜臺內的首飾標價從數千元至一二十萬元不等,店員拿著計算器,根據所選商品隨時計算需要支付的“加工費”數額。一件被選中標價6萬多元的“和田玉”吊墜,加工費為5000多元。為了堅定記者購物的決心,一名女店員還將其他游客的多張購物收據進行展示,暗示別人都是這樣交過了加工費。如果不中獎的話,只能以6.8折的價格購買首飾,所有商品都保真,假一賠十。
市場監管部門
顧客認為價值不合理
可以向商家退貨
暗訪記者以普通消費者的身份撥打北京12345市民熱線進行了投訴。大柵欄市場監督管理所一名工作人員進行電話回復時表示,接到投訴后,與商家進行了核實,判斷靠“中大獎”賣玉器、玉飾是一種不太規范的促銷手段。經過查證,以中獎手段出售的商品確實價值不高,但并非假貨。如果有顧客以這種方式買到物品之后認為價值不合理,可以向商家退貨。市場監管部門后續將進行進一步調查。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前門大柵欄的“購物抽獎”套路曾經被多家媒體曝光過,不少網友也對這一套路進行了多次吐槽。2018年3月,北京某媒體的暗訪記者在前門大柵欄的一家“工藝禮品店”花10元購得一件商品后,售貨員遞上購物小票,讓記者到收銀臺付款抽獎,所用套路如出一轍——店員看到抽出一等獎后,也是上前握手,并稱希望沾一下好運氣。
上述報道中,記者也進行了相關調查,一名在深圳做珠寶批發的商人表示,一般做“抽獎”的所謂“珠寶”均價在幾十元,如需證書可一起配送,每張證書需要加價3元。指甲蓋大小的金鑲玉飾品發貨每件只需10多元,5厘米長的金鑲玉觀音像批發價只需135元。
北京一名經營古玩、玉器的業內人士李先生表示,這種購物抽獎然后交加工費之類的套路,就是商家的一種銷售手段,而賣出去的所謂玉器,其實都是廉價商品。
另一名從事玉石首飾批發業務的經銷商直言不諱,消費者抽獎所得標價萬元的和田玉吊墜,材質有可能確實為和田玉。“現在市場上把俄料、青海玉、新疆和田玉都統稱和田玉,這種碧玉就是和田玉的一種,價格差異非常大。”
律師解讀
虛假有獎銷售涉嫌不正當競爭 或受5萬元以上處罰
北京驊之韜律師事務所金劍南律師認為,報道中提及的誘導消費者參與店內抽獎,并通過讓消費者故意中獎,設定低折扣購買特定商品僅需支付手工費等方式,正是利用了消費者希望“中大獎”的心理,蒙騙消費者以虛高價格購買珠寶玉石,經營者涉嫌違法。根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六條規定,以虛假的“有獎銷售”“還本銷售”“體驗銷售”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服務,屬于欺騙和誤導消費者購買,對消費者構成欺詐,屬不正當競爭行為。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予以處罰。
如果消費者購買了假玉石,可以依法維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2013)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同時因虛假有獎銷售行為涉嫌不正當競爭的,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經營者還將可能受到行政主管部門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處罰。”
律師提醒消費者,要理性對待商家的促銷活動,尤其是珠寶玉器等特殊商品,其價格、質量等難以準確判斷,盡量不要貪圖小便宜而輕率購買。如已消費購買,一定要保留好相關購物憑據,以便維權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