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國家衛健委、國家醫保局、國家藥監局等六部委聯合印發《加強醫療機構藥事管理促進合理用藥的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從加強醫療機構藥品配備管理、強化藥品合理使用、拓展藥學服務范圍、加強藥學人才隊伍建設、完善行業監管、強化組織實施六個方面對于目前醫療體制改革提出了具體的要求。有分析人士稱,這是國家加強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往合規化發展的必要一步。
要點1 推行“1+X”的用藥模式
《通知》的第一部分即為加強醫療機構藥品配備管理。提出推動各級醫療機構形成以基本藥物為主導的“1+X”用藥模式,“1”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X”為非基本藥物。應當經過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充分評估論證,并優先選擇國家組織集中采購和使用藥品及國家醫保目錄藥品。
“1”在前,“X”在后,也就是優先配備使用基藥,在確保完成基藥配備的前提下,才會考慮非基藥的配備和使用。
其實,早在2019年的10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公布《關于進一步做好短缺藥品保供穩價工作的意見》中,就提出了推動各級醫療機構形成以基本藥物為主導的“1+X”的用藥模式。
行內人士認為,“1+X”用藥模式如果能得以貫徹執行的話,那么對各級公立醫療機構的用藥結構將帶來天翻地覆的變化。
要點2 全面禁止藥房托管
在《通知》中,提出完善行業監管,全面禁止藥房托管是其中一部分。
國家衛健委要求,公立醫療機構不得承包、出租藥房,不得向營利性企業托管藥房,不得以任何形式開設營利性藥店。這一要求在2018年11月26日國家衛健委下發的《關于加快藥學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中曾提及。
藥房托管會成為一種隱秘的利益輸送,阻撓醫藥分開改革的落地實施。事實上,在藥品加成全面取消、零差率政策、“兩票制”全國推廣的背景之下,各地公立醫院的藥房由利潤中心變為成本中心,這也讓國藥、華潤、康美等上市公司紛紛布局千億規模的院外市場,與公立醫院本藥房托管的強烈意愿不謀而合。有業內人士表示,藥房托管都是名義上托管,醫院會向托管方索取管理費用,醫生個人的商業賄賂可能從明處走向暗處,這有悖醫藥分開的政策導向。
2019年,廣東省衛健委一口氣叫停了142家醫院的藥房被托管。據了解,目前已有湖北、北京、上海、河北、山西等省市全面禁止藥房托管。
有分析人士指出,禁止藥方托管,“處方外流”成為可供探索和嘗試的方向之一,院邊店和DTP藥房將會是最易能夠承接處方外流的模式。而國家衛健委明確,公立醫療機構與企業合作開展物流延伸服務的,應當按企業所提供的服務向企業支付相關費用,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醫療機構的藥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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