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縣和舍鎮的陳女士,一直在鎮上的光明街農貿市場賣菜。因為市場升級改造,她跟其他攤販一樣,將攤位擺在附近路面經營。而這之后,就有人向他們攤販收費,可是這收費項目和收費金額,卻讓她很是不解。

記者注意到,陳女士手中的收據上,寫的是占道費,金額為150元。她告訴記者,這張單據是10號當天,當地城管開具的。她奇怪的是,那名城管給其他攤販開具的收據,是其他名目。

記者查看了與陳女士臨近的幾個攤位的收據,上面的收費項目有的是占道費,有的是衛生費,還有的是衛生占道費。收費金額也有差異,有的是50元,有的是150元。攤販們告訴記者,今年9月20號,原農貿市場的管理方下發通知,說農貿市場要進行升級改造,攤販需要在9月21號全部清場。

因為攤販較多,市場附近區域沒有合適的地方統一安置,不少攤販就在市場周邊路段擺攤。從那以后,原市場管理方 向他們收取五塊錢一天的衛生費。而從本月10號開始,城管開始向他們收取費用。因為收費項目不統一,收費金額不一致,攤販們都很困惑。

臨高縣和舍鎮和舍某農貿市場 攤販:上面就一張紙,連一個公章啥的都沒有,然后開了就給我們了。

臨高縣和舍鎮和舍某農貿市場 攤販:他要是收五十塊錢的衛生費我們可以給,但是一個月150塊錢太多了。

那么,現在收取攤販們占道費、衛生費的到底是不是當地城管?他們以什么為依據收取這些費用?收費標準又是怎么定的?帶著疑問,記者在附近找到了一名正在執勤的城管。

這名工作人員承認,他們是從本月10號左右,開始向這一路段擺攤的攤販收取占道費。不過,當記者追問,具體的收費標準和收費依據,以及攤販們收據上的收費項目為何不一致時,這名工作人員答不上來。

市場方城管交接不暢政府將牽頭協商管理

我們了解到,農貿市場的升級改造工作,預計需要3個多月,期間,部分攤販們只能在路面擺攤。那么,這個時間里,攤販們到底該交些什么費用?此前他們被收費的項目和金額,又為何有差異呢?咱們接著往下看。

市場管理工作人員介紹,自從市場的攤販搬到路面上經營后,他們考慮到攤販擺攤流動性的特點,按天收取一定的管理費和衛生費。收取的這些錢,主要用于他們支付雇傭清潔人員的工資。因為市場管理人員少,攤販多的原因,市場管理方通過當地鎮政府,將攤販的管理事宜,從10月10號開始,移交給了當地城管。

和舍鎮城建監察中隊中隊長陳明興告訴記者,現在他們出具給攤販的收據,是從原市場管理方那里拿來的。對于收據上不合規的地方,他們會即刻整改。而現在,他們會向攤販收取衛生費和占道費。收取費用的標準,要根據攤販占地面積大小,同時參照之前市場管理方的標準,進行收取。

臨高縣和舍鎮城建監察中隊 中隊長 陳明興:(記者:衛生費150,占道費也可能是150,是這個意思嗎?)如果包月的話,一個攤位一個月應該是這么收的。

臨高縣和舍鎮光明街農貿市場有限公司市場管理辦公室 工作人員表示,市場一個月是收150到200之間,包含攤位費、管理費、衛生費這幾項在里面。

陳明興表示,在確認相關收費標準后,他們會重新核查此前向攤販們收取的費用,對于收費過高的部分,他們會退還給攤販。隨后,針對這些管理問題,記者也聯系了當地鎮政府。

鎮政府的工作人員表示,接下來將由他們鎮政府牽頭,組織當地城管和農貿市場管理方進行協商,督促雙方工作盡快順利完成交接。同時也會將相應的收費標準、收費項目張貼在市場公告欄,確保每一項收費的透明、合理、合法。目前,相應的收費標準已經制定完成,計劃于15日張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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