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許可子女帶薪護理生病住院老人
“陪護假”,這個政策你用了嗎
10月1日,《云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正式實施。其中規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的用人單位應當支持護理照料,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20天、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10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待遇。
目前,已有10多個省份與云南一樣推出子女帶薪護理生病老人政策,受到廣泛好評。但記者調查發現,由于缺乏執行細則、硬約束不夠等,一些地方帶薪護理生病老人政策難以落地。
【現狀】
多地明確帶薪護理時間
有的地方每年有20天
記者梳理發現,截至今年10月1日,已有包括福建、廣西、海南、湖北、黑龍江、重慶、四川、河北、河南、寧夏、內蒙古、山西、云南等13個省份以及廣州市、淮安市兩市,以地方法規或行政規章的形式明確了子女每年可用的護理時間,且大多規定了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各地的護理時間通常在15天左右,河南規定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少于二十日,黑龍江則規定獨生子女每年累計20天。
為了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權益,四川、黑龍江、寧夏、云南等地還規定了非獨生子女也可帶薪護理,時長略短于獨生子女,但也能達到7-10日。
各省份都規定了子女帶薪護理需滿足“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的條件。其中,四川等省份的規定較嚴格,要求符合“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不能自理”的條件,重慶還規定了“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療且需要二級以上護理時”的條件。
福建作為最早將帶薪護理列入法規的省份,相關政策自2017年3月1日起實施已有兩年多的時間。廈門市信達股份有限公司一名員工,近期因母親患乳腺癌住院,公司同意該員工分兩次共用護理時間7天。廣州的相關政策令46歲的智敏受益。2018年,智敏年近80歲的母親因腸胃疾病緊急入院,她順利申請了獨生子女護理時間照顧母親。
【困難】
政策落地遭遇三道坎:缺細則、限制多、無硬性約束
盡管帶薪護理生病老人政策受到普遍認可,但現實中不少人遭遇護理時間難申請的尷尬。在湖北一家私營企業上班的馬女士表示,需要哪些證明、走什么樣的程序都不清楚;在福州一家醫療設備經營企業工作的80后張敏告訴記者,其公司從未宣導過帶薪護理政策。
記者調查發現,帶薪護理生病老人政策落地難與執行、監督等多個環節有關。
——條款缺乏細則,企業選擇性忽視。今年上半年,四川王女士的母親生病住院,她按照《四川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的規定申請一周護理時間。但其所在單位卻以條例規定了前置條件——“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不能自理”為由,要求王女士出具“母親不能自理”的證明。王女士無奈地說,醫院無法出具這個證明,“而僅憑我一張嘴說,公司又根本不相信”。
——地方性法規限制多,難落地。根據廣州市出臺的規定,只有父母、獨生子女本人戶籍均在廣州的才能享受政策,非戶籍老人被排除在外。因此,大量“新廣州人”因父母戶籍在原地無法享受該政策。在廣州工作的張瑤說,父母住在鄰省湖南,兩個小時高鐵就能到,但她從未享受過政策。
福建省衛健委老齡健康處有關負責人表示,由于國家層面的法律尚未有相關規定,老年人在福建而其獨生子女在沒有相關規定的省份工作的,也無法享受帶薪護理政策。
——無硬性約束,落實打折扣。“一說要請假公司就拿年假抵扣。”在廣州某商業銀行工作的唐女士說。
“地方出臺的相關條例、規章多是倡導、呼吁性質,沒有硬約束,導致執行不力。”武漢大學城市安全與社會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尚重生說。
廣州市老齡辦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在實際操作中,有的用人單位以程序不明晰為由,變相拒絕員工的請求;有的用人單位擔心讓獨生子女享受政策引起非獨生子女的不滿,干脆“一刀切”不執行。
【支招】
專家倡導更多地方推行,進一步明確相關細則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到2018年末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數約為2.49億,約占總人口的17.9%。 浙江省社會學會會長楊建華認為,各地出臺帶薪護理生病老人政策順應老齡化社會的需求,是文明進步的體現。一方面,要在全國更多的地方推行;另一方面,要推動已出臺的政策落到實處,不斷完善法律法規的配套,監督用人單位的執行情況。
專家認為,在操作層面應進一步明確帶薪護理生病老人政策相關細則。比如,如何確認獨生子女身份以及父母住院情況;員工不能正常享受政策如何維權;單位長期不落實政策相關部門如何監督、處罰等等。
福建省衛健委老齡健康處有關負責人表示,落實帶薪護理生病老人政策的一大主體是企業,必須充分正視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實施政策過程中成本增加的問題,出臺相關配套支持措施。
尚重生說,政府、用人單位、公民個人都要認真落實帶薪護理生病老人政策,進一步形成尊老、愛老、敬老的社會風尚。
>>委員建議
“陪護假”
上升為國家政策
全國政協委員、農工黨青海省委會主委張周平一直非常關注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問題。
“在當今快節奏的社會氛圍下,獨生子女在父母患病住院期間,既要努力維持生計,又要撫養子女,更要照顧父母并支付高額的醫療康復費用,使得很多家庭疲于奔命、難以招架,也給社會帶來了沉重的經濟和精神負擔。”張周平說,當前,父母和子女分居兩地已成為普遍現象,如果不能有較長時間的假期,子女很難抽身照顧生病的父母。
張周平談到,現在雖有很多省市出臺了獨生子女陪護假,但由于實行省份不多,且陪護假時間長短不一,導致在全國層面出現不公平和不均衡的問題,對全社會營造尊老愛老的氛圍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同時,張周平更為憂慮的是,目前出臺陪護假政策的部門也不明確,有的是計生部門,有的是民政部門,缺乏統一性也將使得這一政策的落實大打折扣。張周平認為,為使獨生子女父母得到人性關懷和悉心護理,應出臺國家層面的獨生子女帶薪陪護假制度,專門用于陪侍老年父母。
張周平建議,在休假期間,社區醫療服務站和民辦居家養老機構對獨生子女進行照料、醫護培訓,配合短期入住、上門護理等配套服務,實現獨生子女家庭“醫養結合”模式的有機組合。對于獨生子女家庭中子女與父母異地參加醫療保險的情況,允許父母醫療保險轉入獨生子女戶籍所在地,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在政策暫不能允許父母轉入獨生子女戶籍所在地參加醫保或單位確實無法給予獨生子女休假的情況下,在父母生病住院期間,給予獨生子女護理費補助。
>>觀點
帶薪護理假需保障機制
“陪護假”無疑是子女們的一個“福音”。但要真正讓帶薪護理假“落地”,還需及時跟進“保障機制”,要謹防“護理假”成為“紙上福利”。
一方面,各地行政部門在出臺“護理假”制度時,還應建立一個與社會整體相銜接、相互兼容的配套體系,包括護理假的時間、福利待遇、薪資的影響等方面,都要確保不受影響,從而讓“護理假”成為廣大子女們的一項“權利”。另一方面,對那些故意設置“障礙”,層層克扣,不按規定給足“護理假”的行為,要堅決予以杜絕,從而確保廣大子女們的“護理假”既能“足額”到位,又能“安心”陪護,不用擔心因請了“護理假”而被克扣工資和獎金,甚至被炒魷魚的現象發生,使“護理假”真正成為廣大子女們的一個“福利”。
綜合新華社、大河網新聞頻道報道
標簽: 陪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