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李亞坤阿里巴巴集團原副總裁劉春寧,于2015年6月被深圳警方帶走。他曾長期在騰訊公司任職,被檢方指控任職騰訊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在購買在線視頻版權時,為他人謀取利益。

劉春寧當庭否認控罪。

好處費未談攏便“作梗”?

劉春寧于2004年加入騰訊,曾擔任拍拍網總經理、視頻部總經理等職,后于2013年7月離職,加盟阿里巴巴集團任副總裁。

劉春寧的辭任曾引發騰訊發起民事訴訟,追討劉春寧在騰訊任職期間獲得的千萬元股權收益,此事至今未果。

劉春寧被檢方指控的受賄事實發生于其任騰訊視頻部總經理期間。

根據檢方指控,2012年初,北京東陽禾潤影視制作有限公司的關系人郭建軍,為將該公司的《自古英雄出少年》電視劇銷售給騰訊公司,便通過彭某介紹認識了時任騰訊公司視頻部總經理劉春寧,劉春寧表示同意幫忙。

其后,他指派下屬員工李某云等人主動聯系東陽公司,就購買《自古英雄出少年》一劇進行評估并洽談,在騰訊公司視頻部門進行評估,根據S、A、B、C的順序,以由高到低評估標準,該劇本第一次被評為B級,其后在劉春寧的干預下,該劇最后被評估為B+級,由此在騰訊公司未采購過B級劇的情況下,劉春寧決定將《自古英雄出少年》一劇作為第一批引進的B級別加以購買,并與東陽公司開始價格談判。

在合同談判期間,劉春寧與郭建軍商議該劇每集需支付4萬元人民幣的好處費。后來因與東陽公司就好處費未能達成一致,劉春寧便一直未通過是否采購該電視劇的決定。

此后,該劇即將在電視臺播出,面臨播出后便失去大部分出售價值的情況。郭建軍便聯系彭某提出表示感謝,彭某聯系了劉春寧,劉春寧將表弟楊某的銀行賬戶發給彭某,之后彭某轉交給郭建軍。

2012年8月24日,東陽公司將扣除稅款后的143.64萬元匯入楊某賬戶。8月26日,楊某將錢款轉入劉春寧的招商銀行賬戶。

由此,東陽公司成功將《自古英雄出少年》一劇以每集11萬元,共計418萬元的價格銷售給騰訊公司。

劉春寧昨在庭審中否認控罪,稱騰訊購買流程嚴格,騰訊早在2011年底,已將《自古英雄出少年》納入購買考慮范疇。

“如果我和他商議了好處費,怎么會在購買流程上一拖再拖,而且將他報價90萬每集壓倒11萬每集?”劉春寧辯稱,他一直以為用表弟的賬號收到的款是彭某還給他的借款。

被控買兩部劇收70萬

檢方指控的另一單犯罪事實,系發生于2012年6月。騰訊公司視頻部李某云在負責與上海耀客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洽談《寶貝》、《蘭陵王》兩部劇的采購過程中,因劉春寧一直未明確表態是否采購,李某云就將此情況向上司岳雨進行了匯報。

岳雨曾與劉春寧前后腳離開騰訊加盟阿里,早前已因在騰訊任職時涉職務侵占案被公訴。

在這一單受賄案中,檢方指控,岳雨讓李某云向耀客公司提出需要支付合同款5%的回扣。經交涉,耀客公司答應了上述要求。

在雙方簽訂購買合同之后,騰訊公司支付第一筆款項,岳雨讓下屬安排自己和劉春寧與耀客公司董事長呂超等人吃飯,并提出將好處費以現金形式支付給自己和劉春寧。

2013年1月29日,呂超安排員工從銀行提取現金人民幣120萬元,將其中70萬元裝入一個行李箱。同日,呂超等人攜帶裝錢的行李箱在上海市徐匯區萬麗酒店附近,與劉春寧、岳雨見面吃飯,飯后將裝有現金70萬元的行李箱交給岳雨,岳雨和劉春寧將該行李箱帶走。

對此,劉春寧辯稱,兩部劇是熱播劇,騰訊只是乙方的角色,不可能索要好處費。而且后來優酷和愛奇藝想要以每集高出10萬的價格購買,“呂超當時都想要毀約,我聽說后快急死了,立馬給他打電話,后來呂超還是很誠信,以原來的價格賣給了我。”劉春寧在法庭上稱,呂超為此損失1000萬元,怎么還可能給好處費呢?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報料人:張先生 報料獎:100元

標簽: 劉春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