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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助力職業技能培訓提質增效?1月10日,海南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海南省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管理辦法》近日已印發,將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管理機制。

《海南省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管理辦法》共五章三十三條。在適用范圍上,海南省行政區域內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開展技能類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和專項職業能力等職業技能培訓的營利性和非營利性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按照本辦法管理。此處所稱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包括外商投資的職業技能培訓機構。

在師資隊伍上,海南省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應根據所開設的培訓項目及規模,配備結構合理、數量充足、人員穩定的專兼職教師隊伍,其中專職教師不少于3人。教師年齡一般不超過70周歲。專職教師數不得少于教師總數的1/4,且單個教學場所(含校區)的專職教師不得少于2人。兼職教師就職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不得超過3家。每個培訓項目,至少配備1名專業理論課教師和1名專業實訓課教師。聘任的專兼職教師,應具備與其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或其他相應專業資格、資質。

在培訓人數上,海南省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基本辦學規模應當不低于200人。職業或工種在2個以內的,年培訓人數不低于200人;2個以上的,每增加1個職業或工種,年培訓人數應相應增加100人。

在辦學投入上,海南省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固定資產應當達到20萬元以上,注冊資金50萬元以上。以國有資產參與舉辦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以及外方為實際控制人舉辦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外商投資的規定。

在場所設施上,除符合消防等要求,海南省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法人注冊地實際使用的辦學場所總建筑面積,應不少于300平方米,其依法設立的校區實際使用的辦學場所面積不少于150平方米。其中,教學用房面積不少于辦學場所面積的2/3。

標簽: 管理辦法 職業技能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