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房屋遺產不需要交稅,個人無償贈與的房屋也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房屋遺產繼承過戶費用有繼承權公證費,房地產價值評估費,房地產繼承過戶稅費和契稅。

一、繼承房屋遺產需要交稅嗎

繼承房屋遺產不需要交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1.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資料圖片)

2.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3.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法律快車提示:房產繼承不需要繳納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但是需要繳納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以及5元的權證印花稅。

二、房屋遺產繼承過戶費用有哪些

房屋遺產繼承過戶費用有:

1.繼承權公證費用;

繼承權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的2%來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

根據滬價房(1996)第088號文評估費用根據房地產價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額定律累進方式來計算。

3.房地產繼承過戶稅費用

由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組成。

4.契稅

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免契稅,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稅1.5%。

三、房產繼承稅收政策

房產繼承稅收政策:

1.執行遺囑及管理遺產的直接必要費用按應征稅遺產總額的0.5%計算,但最高不能超過五千元。

2.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發生的累計不超過二萬元的贈與財產。

3.被繼承人擁有所有權,并與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價值不超過五十萬元的住房。價值超過五十萬的,只允許扣除五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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