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1 申請住房開發貸款的程序及有關事項  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住房開發貸款只能用于普通住宅建設,而不能用于高檔公寓、別墅的建設。在申請貸款時,(1)要取得貸款項目的土地使用權;(2)貸款項目已經納入國家或地方住房建設開發計劃,其立項文件完整、真實、有效;(3)貸款項目申報用途與功能相符塵雀滾,并能夠有效滿足當地住房市場的需求;(4)貸款項目工程預算和施工計劃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5)貸款項目的工程預算充足;(6)貸款人計劃投入貸款項目的自有資金不低于規定的比例,通常是25%,并能夠在使用銀行貸款之前投入項目建設。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向銀行申請房地產開發貸款時,要提供:(1)借款申請書;(2)營業執照副本、年檢登記文件和稅務登記文件副本;(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的證明文件;(4)驗資報告;(5)上年度會計報表,申請借款前一個月的會計報表;(6)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建設、實施和開發的文件或計劃;(7)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8)提供第三方保證人出具的擔保意向書、營業執照副本、年檢登記文件及稅務登記證明副本、保證人的財務報表等有關資料;(9)抵押物(質物)清單和產權證明文件以及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  借款人的借款申請,經過銀行依據國家產業政策、信貸政策及有關貸款辦法規定進行審查。如果具備借款資格,借款人要進一步接受銀行的貸前調查,其內容主要包括:(1)借款人的品行,包括其資歷、工作水平、領導能力、道德品質、還款意愿等;(2)借款人的信譽,主要調查借款人原有債務是否都能按期償還,有無銀行不良記錄等;(3)借款人的償債能力,即調查借款人是否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其還款資金來源是否穩定,能否按期還本付息等;(4)借款人的盈利情況,以及借款人自身預期的盈利情況等;(5)借款項目的各方情況,包括開發項目前期工作情況,開發計劃是否落實,城市規劃、設計方案、建設用地是否已批準,開工條件是否具備,是否取得開工許可證,項目資金來源構成和落實情況,以及開發項目預售情況等;(6)保證人的擔保能力,主要調查保證人是否具備擔保資格,保證人資信情況及是否為其它借款人提供了擔保等;(7)抵押物(質押)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已經設定抵押(質押)等。如果借款人通過銀行調查,符合貸款條件,經過經辦行逐級上報審批,被批準后,便可以簽訂《借款合同》。如果該借款是由第三方法人作擔保的,須簽訂《保證合同》;如果該借款是由不動產抵押作擔保的,簽訂《抵押合同》;如果該借款是由有價證券等質押作擔保的,須簽訂《質押合同》。貸款發放后,若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或未按合同約定定期限額償清貸款,借款人要受到銀行的處罰。如果發生借款人向貸款銀行提供虛假派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資料;不如實向貸款銀行提供開戶行、帳號及存款余額等資料;不按借款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經指出仍不改正的;拒絕接受貸款銀行對其信貸資金進行調查了解的,貸款銀行可以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借款。在貸款到期前,借款人人若不能按期還清貸款,應要主動提出展期申請。如果經過銀行審核,確需展期的,銀行要與借款人和保證人(或抵押人、或出質人)簽訂《分期還款協議書》,作為原《借款合同》的附件。貸款展期只能一次,短期貸款展期不得超過元貸款期限,中期貸款展期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的一半。如果貸款展期期限加上原貸款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時,從展期之日起,貸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檔次利率計收。如果借款人在貸款到期前未提出展期申請,或雖提出貸款展期申請,但未得到銀行批準,從貸款到期的次日起,銀行則按每日0.4‰的利率計收罰息,直至貸款本息收回。  2 申請住房建設貸款的程序及有關事項  非開發企業申請住房建設貸款是建設并面向內容職工出售住房的一種固定資產貸款。非開發企業申請住歲搜房建設貸款除了儲備開發企業申請貸款所需具備的(1)至(5)和(8)至(9)等7個條件外,還須具備主管部門批準的住房建設計劃,并且自籌資金要達到規定的比例,一般要在60%以上。通過銀行調查、評估,如果符合住房建設貸款的有關要求,經過審批后,便可以簽訂與住房借款有關的各項合同,得到住房建設貸款。非開發企業獲得住房建設貸款的程序和開發企業獲得住房開發貸款的程序基本相同。  3 申請政策性住房建設貸款的程序及有關事項  如果開發企業申請政策性住房開發或建設貸款,需向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由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列入住房資金使用計劃,并且依據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單位住房委托貸款辦法,按照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單位住房委托貸款審批程序,辦理住房建設貸款。政策性住房建設貸款的額度依據建設單位的資金需求,由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安排。貸款期限一般為1~3年,貸款利率執行人民銀行規定的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貸款按季結息,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依據人民銀行規定,分別按日利率0.4‰和日利率0.60.4‰罰息。  單位在辦理政策性住房建設貸款時,向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供借款申請書兩份、填寫“單位住房借款申請表”一式三份、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近期會計報表,計委的項目投資計劃及市、區規劃和建設部門對新建住宅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若屬于安居工程地方配套資金借款,要提供市計委等部門聯合下達的安居工程投資計劃,和市安居辦出具的“小康住宅開發建設任務單”、“小康住宅減免稅費證明”等有關計劃證明文件);新建住宅的規劃圖或平面圖;借款單位與擔保單位簽訂的擔保協議;擔保單位近期的會計報表;借款單位與委托銀行簽訂的抵押協議;借款單位抵押物的評估報告等抵押資料。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進行初審后,認為符合貸款條件,開始委托貸款銀行進行評估審核,然后再由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審批,被批準后,便委托銀行辦理具體貸款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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