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資料圖】
關于組織申報省級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省直有關單位,各市、縣、自治縣發展改革委:
為全面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推進我省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推進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自主創新體系建設,根據《海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辦法》(瓊發改規〔2021〕13號),省發展改革委將開展省級工程研究中心的認定工作,現將組織申報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所屬領域屬于《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號)明確的范圍。
2.中心專職研發人員總數不少于30人,研發設備原值不低于1200萬元,研發場地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在本行業具有較強的影響力,能為解決產業發展瓶頸問題提供關鍵共性技術支撐,并具有較好的輻射、帶動作用。依托建設單位具有省內獨立法人資格,無失信記錄,鼓勵海南省內相關領域的優勢企業、科研單位、高等院校、社會投資機構組建創新聯合體,共同申請組建省工程研究中心。
3.工程研究中心組織體系健全,發展規劃和目標明確,具有穩定的產學研合作機制,建立了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技術創新績效顯著。
二、申報程序
申報單位向所在市縣或省直相關單位提交“海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請報告、海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數據填報表、海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請表”(詳見附件)。各市縣發展改革委和省直相關單位進行材料初審,提出書面推薦意見,于5月31日前,將推薦意見和申報單位“海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請報告、海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數據填報表、海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請表”紙質件3份、WORD電子版報送我委。
附件:
1.海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請報告編制提綱
2.海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數據填報表
3.海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請表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4月11日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羅盼盼,65370931)
(此件主動公開)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