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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評論員 李靖
據多家媒體報道,近期全國已有近30個省份啟動了2023年度公務員省考招錄。相比2022年,今年的招錄呈現出不少新特點,但最受網友關注的,還是關于報考公務員“35歲及以下”年齡門檻限制的松動,已有約10個省份將部分崗位年齡調整為40周歲以下。
對于職場“35歲門檻”“45歲求職難”等就業年齡歧視問題,本網一直高度關注。去年全國兩會期間,針對代表委員們的年齡就業歧視熱議話題,本網曾刊發《打破職場“35歲門檻”,法治要發力》的評論,直指現行《公務員錄用規定》中關于報考資格條件“年齡為十八周歲以上,三十五周歲以下”的規定,缺乏合法性依據,理應破除。如今,在公共輿論的關注和各方努力下,我們欣喜地看到,這個職場難題終于在有效破解的方向上邁出了實質性的重要一步。
相關省份在公務員招錄中率先邁出的這一步,意義重大。其實,從調整依據上來說,現行《公務員錄用規定》關于報考資格中年齡和學歷的要求是具有一定彈性的——“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適當調整”。但這一彈性規定,多年來卻并未實際發揮作用。因為,“可以”不是“應當”,面對公務員招錄的嚴肅性權威性公平性,“適當調整”的具體分寸如何把握,是一件操作風險較大的事。此次相關省份對報考年齡的放寬,無疑是打破了多年來公務員招錄固守“35歲門檻”上限的局面。
當下,一些企事業單位把人員招錄年齡限定為35歲以下的歷史已不可考。但毋庸置疑的是,這一門檻的淵源與《公務員錄用規定》和黨政機關招錄公務員的實際做法,關聯性很大。這是由“國考”的特殊地位和黨政機關的權威性影響力所決定的。也因此,此次相關省份公務員招錄打破“35歲門檻”的做法,勢必將發揮強大的示范作用和積極的引領作用。
某種意義上說,這是黨政機關“刀刃向內”,主動破解就業年齡歧視難題的“自我革命”!
有些網友可能會覺得相關省份這個步子邁得還不夠大。確實,從相關報道可知,此次招錄年齡調整并不是全面放開,而是“部分省份、部分崗位、部分學歷”的調整。然而應該認識到,這終究是一種有益的探索。特別是當前面臨較為嚴峻的穩就業形勢,在力保應屆大學生順利就業的巨大壓力之下,黨政機關招錄還能在促進公平就業的道路上有所努力,有所嘗試,有所突破,已經很了不起了。
職場“35歲門檻”,人人喊打;破解職場“35歲門檻”,人人關注。對此,本網一直從法治的視角觀察探討。認為:要盡快打破職場“35歲門檻”,相比較寄希望于制定并出臺反就業歧視的專門法律而言,充分運用現有制度資源,積極啟動現行法律工具發力破解,或許更現實,更有效,更快捷。在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更高水平法治中國的大背景下,相關規定已經到了必須接受合法性乃至合憲性審查的時候了。這或許是塊“硬骨頭”,但必須要啃。
十省份公務員招錄放寬35歲限制,這個頭開得好!期待更多省份的公務員招錄和廣大企事業單位的招聘能夠跟上,著力破解包括年齡歧視在內的種種就業歧視,有效維護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為推進高質量就業從而推動高質量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