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7日聯合發布《關于推進非居民廚余垃圾處理計量收費的指導意見》,指導地方推進非居民廚余垃圾處理計量收費工作。

一是推行計量收費,逐步建立超定額累進加價機制。明確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和賓館、飯店等相關企業在食品加工、飲食服務、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產生的廚余垃圾(即非居民廚余垃圾),按照“產生者付費”原則,建立健全計量收費機制。

二是完善配套政策。加快理順非居民廚余垃圾收集、運輸、處置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逐步實現運營主體企業化和運營機制市場化。建立健全提高收運單位服務質量的激勵機制,通過合同管理、引入競爭等方式,倒逼垃圾收運服務單位提高服務質量。

三是強化組織實施。要求廚余垃圾收運監管體系基本完善的地區,盡快實現非居民廚余垃圾計量收費,逐步建立超定額累進加價機制,其他城市要盡快實現廚余垃圾收運監管全覆蓋,在此基礎上逐步推進非居民廚余垃圾收費機制改革。

標簽: 非居民 廚余垃圾 產生者 付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