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餅干、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糕點、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調味品、飲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1類食品2195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179批次,不合格樣品16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現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重慶俏歪嘴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手磨豆干(五香味),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北碚區樂娟食品經營部銷售的鯽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三)秀山縣大華超市有限公司鳳棲路分店銷售的菠菜,氟蟲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黔江食品藥品檢驗所。

(四)重慶市萬盛區石林鎮兩河村新橋社羅貴強銷售的花生米,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五)重慶市大渡口區茄子溪街道陳家壩15號C區9-1號屈亞梅銷售的、來自河南省綠泰食品有限公司的烏雞(冷凍),恩諾沙星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35號要求和氧氟沙星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六)璧山區張富賢水果店銷售的、合肥笑連連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奶香鮮切吐司面包,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七)重慶三優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太白大道店銷售的、日照小李哥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瓜子烤片,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八)江北區小李餐飲店銷售的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九)酉陽縣黃露副食店銷售的、武漢億豐園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盛世博王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電計量檢測(湖南)有限公司。

(十)城口縣東齋鹵菜經營店銷售的醬鴨,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國科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十一)潼南區永新新村超市銷售的、德陽市佰川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標稱生產的風車車(調味面制品),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海關技術中心。

(十二)梁平區茶顏悅色奶茶店銷售的果汁(香蕉味),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十三)重慶愛蓮百貨超市有限公司日月光店銷售的、無窮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醬鹵鴨小腿(鴨翅根),脂肪含量高于產品包裝標簽標示值的120%。檢驗機構為廣電計量檢測(湖南)有限公司。

(十四)豐都縣建華副食商行銷售的、重慶桂豪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原味)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十五)渝北區澳利餐飲店銷售的白饅頭,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和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十六)大足區姜氏海鮮速凍食品店銷售的多寶魚,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560號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二、核查處置情況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生產經營企業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特此通告。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6月5日

標簽: 食品抽檢 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