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月1日起,除特殊食品、白酒、食品添加劑的許可權限在省市場監管局外,其余食品類別許可權限均下放到各市(州);許可辦理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縮至10個工作日……這是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正式下發的《關于貫徹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帶來的新變化。
據四川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實施意見”主要對省、市市場監管局分別負責的食品生產許可權限作了明確劃分。 今后,四川的白酒、食品添加劑的許可權限,調整為市(州)市場監管局負責。糧食加工品、調味品(味精)、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糖)等低風險食品的許可權限,由市(州)市場監管局根據本地情況依法確定本級或縣(區、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并報省市場監管局同意后實施。不過,對于風險高的嬰幼兒輔助食品(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的許可權限,將上收省市場監管局實施。
從7月1日起,新辦食品生產許可、變更食品生產許可等4類情形須組織現場核查,現場核查應當由食品安全監管人員進行,根據需要可以聘請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核查人員參加現場核查,核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意見對申請材料、許可時限等作了調整壓縮。特別是在時限要求上,許可辦理時限由原來的20個工作日壓縮至10個工作日,現場核查時限及許可證頒發時限由原來的10個工作日壓縮至5個工作日。
標簽: 四川省食品生產許可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