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政府出臺治理“餐桌污染”工作七條措施,市監局配套出臺了全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綜合治理行動計劃(2019-2021年),按照計劃——

寧德網消息(記者 張文奎) 日常生活中,小作坊生產的產品很多散裝,銷售運輸過程中的衛生等相關問題影響食品安全,7月1日起這些問題將有望得到解決。記者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下個月將要求所有小作坊產品實行包裝銷售,以進一步保障群眾舌尖上的安全。那么如何定義小作坊?包裝有什么具體要求?記者采訪了市市場監管局食生科相關工作人員。

政策依據和背景

對小作坊進行嚴格管理,有哪些具體的上位法作為依據?食生科工作人員介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六條規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以下簡稱“小作坊”)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2017年,福建省頒布《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對食品生產小作坊的生產條件核準、生產品種、生產過程、出廠檢驗、產品標簽標注等作出規定,讓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有法可依。

2018年,原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印發《福建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核準管理辦法》,明確了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核準的條件、程序、時限、延續、變更以及核準證的內容、編號等,與《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配套實施,讓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規范提升有章可循。

按照省政府《福建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督管理辦法》,明確小作坊產品實行目錄管理,由設區市政府批準發布。去年,市政府出臺治理“餐桌污染”工作七條措施,涉及小作坊產品完善目錄、統一規范、包裝銷售、質量提升和集中區試點等五個方面內容,為補齊食品安全監管短板提供有力支撐。

“這是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實施食品安全戰略,讓人民吃得放心’的戰略任務,全面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規范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加工行為勢在必行,也體現市委市政府關注民生,保障食品安全的決心。”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什么是小作坊?

食生科工作人員介紹,按照《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獨立的生產加工場所,從業人員較少,規模較小,生產條件簡單,從事傳統、低風險食品生產加工(不包括食品現場制售)的生產者。

“所以以此為依據,明確小作坊的幾點要素:一是生產加工場所固定、獨立;二是產品屬于當地傳統、低風險食品;三是從業人員少、規模小;四是與食品現場制售有所區分;五是生產條件簡單。”工作人員說。

據了解,經市政府批準,市市場監管局在2月19日正式發布新版小作坊產品目錄。新目錄共收錄全市16類31種62個傳統、低風險食品,高風險食品品種[如“西式糕點(面包、蛋糕)”“太妃糖”等]不列入目錄。編制目錄時,充分考慮全市食品生產加工行業的實際狀況和傳統地方特色食品的發展需要,切實把傳統、低風險食品納入目錄范圍。《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的嬰幼兒輔助食品、乳制品、飲料、即食罐頭、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保健食品,以及國家和本省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不列入目錄。

同時,按照“應納盡納”的原則,在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完成目錄產品品種、適用范圍、生產工藝、產品標準和檢驗項目的論證,并經市政府批準公布后在全市范圍內組織實施。對個別食品有特定地域要求的,對實施區域進行必要的限制。

如何統一包裝?

《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應當在食品的容器或者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成分或者配料表,以及生產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核準證書編號。

結合“七條措施”要求,明確全市小作坊食品標簽標識和包裝要求,設置一定時間的過渡期,并規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市小作坊食品實行包裝銷售,所有食品經營單位不得銷售和食用無食品標識的小作坊食品。

根據“七條措施”要求,各縣(市、區)將按照“規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通過發證檢驗費用由所在地財政出資等方式,促使小作坊改進衛生條件、安裝監控視頻等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此外,我市還將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劃出一塊區域開設小作坊生產加工集中區,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小作坊品牌。目前,福安市正在培育以穆陽線面為代表的小作坊產品集中加工區試點,福鼎市正在培育以福鼎小吃為代表的小作坊優秀管理單位試點。

標簽: 小作坊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