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餐飲食品共2類產品301批次,其中合格樣品297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涉及米粉、涼皮、河粉、桂林米粉等食品。
據介紹,省市場監管局抽檢糧食加工品130批次,其中合格樣品126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抽檢餐飲食品171批次全部為合格產品。不合格產品包括:
海口瓊山馨駿米粉小作坊生產銷售的米粉,華潤萬家生活超市(廣州)有限公司海口名門店銷售的河粉,檢驗項目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記者了解到,二氧化硫、焦亞硫酸鉀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后會產生二氧化硫殘留。二氧化硫進入人體后最終轉化為硫酸鹽并隨尿液排出體外,少量攝入不會對身體帶來健康危害,但若過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
海口美蘭文泉涼皮加工坊生產銷售的涼皮,檢驗項目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苯甲酸及其鈉鹽是食品工業中常見的一種防腐保鮮劑,對霉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長期過量食入苯甲酸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肝臟功能產生一定影響。
澄邁老城豐隆副食商行銷售的桂林米粉,檢驗項目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食品添加劑,廣泛用作防腐劑,對霉菌具有較強的抑制作用。長期大量食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產品,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一定影響。
針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市場監管部門已經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處,并責令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