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歐盟委員會官網4日消息,該委員會今天提交了《歐洲氣候法》,旨在從法律層面確保歐洲到2050年成為首個“氣候中性”大陸,該法案為歐盟所有政策設定了目標和努力方向。
歐盟委員會主席烏爾蘇拉·馮德萊恩說:“《歐洲氣候法》是我們政治承諾的法律體現,它將確保我們走向更可持續的未來。這是《歐洲綠色協議》的核心,它為歐洲行業和投資者提供了可預測性和透明度,為我們的綠色增長戰略指明了方向,并確保過渡循序漸進且公平。”
在《歐洲氣候法》的框架下,歐盟委員會提出了到2050年實現溫室氣體凈零排放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具體目標,歐盟機構和成員國有義務在歐盟和國家層面采取必要措施實現該目標。
《歐洲氣候法》提出的實現2050年目標的具體途徑包括:為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提出2030年新目標;到2021年6月,評估并在必要時建議修訂所有相關政策,以實現2030年的額外減排量;從2023年9月開始,此后每5年評估歐盟和各成員國采取的措施是否與氣候中性目標和2030年—2050年行動路線保持一致。此外,歐盟委員會將有權向行動不符合氣候中性目標的成員國提出建議,成員國將有義務適當考慮這些建議或提出解釋;各成員國也應制定和實施適應戰略,增強氣候防御能力并降低氣候變化帶來的影響。
歐盟欲在2050年使歐洲成為全球首個氣候中性大陸,這也是馮德萊恩領導的歐盟委員會在2019年12月11日提出的《歐洲綠色協議》的核心主旨。
2018年11月,歐盟委員會首次提出到2050年實現氣候中性歐洲愿景,這與《巴黎協定》提出的將全球溫度升幅控制在2℃、力爭在1.5℃以下的目標一致。歐洲議會于2019年3月14日批準了實現溫室氣體零排放的目標。2019年12月12日,歐洲理事會批準了到2050年實現氣候中和歐洲的目標。(記者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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