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財政部等多部門聯合印發《智能汽車創新發展戰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锻ㄖ分赋?,到2025年,中國標準智能汽車的技術創新、產業生態、基礎設施、法規標準、產品監管和網絡安全體系基本形成。

《通知》指出,到2025年,中國標準智能汽車的技術創新、產業生態、基礎設施、法規標準、產品監管和網絡安全體系基本形成。實現有條件自動駕駛的智能汽車達到規?;a,實現高度自動駕駛的智能汽車在特定環境下市場化應用。

智能交通系統和智慧城市相關設施建設取得積極進展,車用無線通信網絡(LTE-V2X等)實現區域覆蓋,新一代車用無線通信網絡(5G-V2X)在部分城市、高速公路逐步開展應用,高精度時空基準服務網絡實現全覆蓋。

《通知》明確,構建協同開放的智能汽車技術創新體系。

——突破關鍵基礎技術。開展復雜系統體系架構、復雜環境感知、智能決策控制、人機交互及人機共駕、車路交互、網絡安全等基礎前瞻技術研發,重點突破新型電子電氣架構、多源傳感信息融合感知、新型智能終端、智能計算平臺、車用無線通信網絡、高精度時空基準服務和智能汽車基礎地圖、云控基礎平臺等共性交叉技術。

——完善測試評價技術。建立健全智能汽車測試評價體系及測試基礎數據庫。重點研發虛擬仿真、軟硬件結合仿真、實車道路測試等技術和驗證工具,以及多層級測試評價系統。推動企業、第三方技術試驗及安全運行測試評價機構能力建設。

——開展應用示范試點。開展特定區域智能汽車測試運行及示范應用,驗證車輛環境感知準確率、場景定位精度、決策控制合理性、系統容錯與故障處理能力,智能汽車基礎地圖服務能力,“人–車–路–云”系統協同性等。推動有條件的地方開展城市級智能汽車大規模、綜合性應用試點,支持優勢地區創建國家車聯網先導區。

《通知》介紹,構建跨界融合的智能汽車產業生態體系。

——增強產業核心競爭力。推進車載高精度傳感器、車規級芯片、智能操作系統、車載智能終端、智能計算平臺等產品研發與產業化,建設智能汽車關鍵零部件產業集群。加快智能化系統推廣應用,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智能汽車品牌。

——培育新型市場主體。整合優勢資源,組建產業聯合體和聯盟。鼓勵整車企業逐步成為智能汽車產品提供商,鼓勵零部件企業逐步成為智能汽車關鍵系統集成供應商。鼓勵人工智能、互聯網等企業發展成為自動駕駛系統解決方案領軍企業,鼓勵信息通信等企業發展成為智能汽車數據服務商和無線通信網絡運營商,鼓勵交通基礎設施相關企業發展成為智慧城市交通系統方案供應商。

——創新產業發展形態。積極培育道路智能設施、高精度時空基準服務和智能汽車基礎地圖、車聯網、網絡安全、智能出行等新業態。加強智能汽車復雜使用場景的大數據應用,重點在數據增值、出行服務、金融保險等領域,培育新商業模式。優先在封閉區域探索開展智能汽車出行服務。

——推動新技術轉化應用。開展軍民聯合攻關,加快北斗衛星導航定位系統、高分辨率對地觀測系統在智能汽車相關領域的應用,促進車輛電子控制、高性能芯片、激光/毫米波雷達、微機電系統、慣性導航系統等自主知識產權軍用技術的轉化應用,加強自動駕駛系統、云控基礎平臺等在國防軍工領域的開發應用。

《通知》指出,構建先進完備的智能汽車基礎設施體系。

一是推進智能化道路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制定智能交通發展規劃,建設智慧道路及新一代國家交通控制網。分階段、分區域推進道路基礎設施的信息化、智能化和標準化建設。結合5G商用部署,推動5G與車聯網協同建設。統一通信接口和協議,推動道路基礎設施、智能汽車、運營服務、交通安全管理系統、交通管理指揮系統等信息互聯互通。

二是建設廣泛覆蓋的車用無線通信網絡。開展車用無線通信專用頻譜使用許可研究,快速推進車用無線通信網絡建設。統籌公眾移動通信網部署,在重點地區、重點路段建立新一代車用無線通信網絡,提供超低時延、超高可靠、超大帶寬的無線通信和邊緣計算服務。在橋梁、隧道、停車場等交通設施部署窄帶物聯網,建立信息數據庫和多維監控設施。

三是建設覆蓋全國的車用高精度時空基準服務能力。充分利用已有北斗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網,推動全國統一的高精度時空基準服務能力建設。加強導航系統和通信系統融合,建設多源導航平臺。推動北斗通信服務和移動通信雙網互通,建立車用應急系統。完善輔助北斗系統,提供快速輔助定位服務。

四是建設覆蓋全國路網的道路交通地理信息系統。開發標準統一的智能汽車基礎地圖,建立完善包含路網信息的地理信息系統,提供實時動態數據服務。制作并優化智能汽車基礎地圖信息庫模型與結構。推動建立智能汽車基礎地圖數據和衛星遙感影像數據共享機制。構建道路交通地理信息系統快速動態更新和在線服務體系。

五是建設國家智能汽車大數據云控基礎平臺。充分利用現有設施和數據資源,統籌建設智能汽車大數據云控基礎平臺。重點開發建設邏輯協同、物理分散的云計算中心,標準統一、開放共享的基礎數據中心,風險可控、安全可靠的云控基礎軟件,逐步實現車輛、基礎設施、交通環境等領域的基礎數據融合應用。

《通知》稱,構建系統完善的智能汽車法規標準體系。開展智能汽車“機器駕駛人”認定、責任確認、網絡安全、數據管理等法律問題及倫理規范研究,明確相關主體的法律權利、義務和責任等。構建智能汽車中國標準體系。重點制定車載關鍵系統、智能汽車基礎地圖、云控基礎平臺、安全防護、智能化基礎設施等技術標準和規范,以及“人–車–路–云”系統協同的車用無線通信技術標準和設備接口規范。

《通知》還提到,構建科學規范的智能汽車產品監管體系。完善智能汽車生產、準入、銷售、檢驗、登記、召回等管理規定。研究制定智能汽車相關產品安全審核和管理辦法。頒布智能汽車標識管理辦法,強化智能汽車的身份認證、實時跟蹤和事件溯源。建立公開透明的智能汽車監管和事故報告機制,完善多方聯動、信息共享、實時精準的運行監管體系。

此外,《通知》指出,構建全面高效的智能汽車網絡安全體系。

——完善安全管理聯動機制。嚴格落實國家網絡安全法律法規和等級保護,完善智能汽車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覆蓋汽車制造企業、電子零部件供應商、網絡運營商、服務提供商等產業鏈關鍵環節的安全責任體系,建立風險評估、等級測評、監測預警、應急響應等機制,定期開展網絡安全監督檢查。

——提升網絡安全防護能力。搭建多層縱深防御、軟硬件結合的安全防護體系,加強車載芯片、操作系統、應用軟件等安全可靠性設計,開展車載信息系統、服務平臺及關鍵電子零部件安全檢測,強化遠程軟件更新、監控服務等安全管理。實施統一身份權限認證管理。建立北斗系統抗干擾和防欺騙安全防護體系。按照國家網絡安全等級保護相關標準規范,建設智能汽車網絡安全態勢感知平臺,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加強數據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智能汽車數據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機制,明確相關主體的數據安全保護責任和具體要求。實行重要數據分類分級管理,確保用戶信息、車輛信息、測繪地理信息等數據安全可控。完善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加強監督檢查,開展數據風險、數據出境安全等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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