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衛生健康委向各州、市發布烏頭堿類中藥材中毒防控預警公告。公告要求,全力做好烏頭堿類中藥材中毒防控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加工和食用草烏。
公告指出,2019年以來,云南省報告因煮食或誤食烏頭堿類中藥材中毒事件44起,發病212人、死亡8人。進入秋冬季節,各地煮食草烏、附片等烏頭堿類中藥材進補現象增多。
云南省衛生健康委提醒市民:烏頭堿類植物中藥材包括草烏、川烏、附子等,因含烏頭堿具有劇烈毒性,普通加工方法難以破壞其毒性,少量服用即可中毒、致死。加工食用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中毒風險極高,易導致嚴重心律失常、呼吸衰竭、休克甚至死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要擅自加工和食用草烏、附子等烏頭堿類植物中藥材。確因病情需要使用草烏、附子等烏頭堿類中藥材,應到醫療機構在醫師或藥師指導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