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證監會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針對近期證監會集中公布了29單投行業務違規處罰信息,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表示,注冊制推出以來,以信息披露為中心,把選擇權交給了市場,上市公司監管的關口進一步前置,保薦機構必須要承擔更多的責任,為此證監會重視投行業務的質量,督促保薦機構歸位盡責,發揮好看門人的職責,建立健全投行業務違規處罰的信息公示機制,強化投行的聲譽約束。

證監會從去年開始,定期匯總會內相關部門、派出機構等行政監管措施和自律懲戒措施,并按季度集中進行公示,4月6日對2021年第一季度相關處罰信息進行了公示,共計38條,其中行政監管措施29條和自律監管措施9條。

高莉表示,促進投行歸位盡責是一項長期的工作,證監會將堅持建制度、零容忍、不干預的原則,加大執法力度,強化市場聲譽約束,進一步促進投行主動歸位盡責。

標簽: 證監會 注冊制 保薦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