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嘉積11月1日電(記者袁宇 通訊員楊時艾)“除了做好本職工作外,還要配合政府職能部門檢查船上的生產設備設施是否正常,同時向船員宣傳安全生產知識。”11月1日,在瓊海市潭門漁港,瓊海海漁08166船正準備起航出海,船員莫壯評相比以往擁有了一個新身份——中遠海漁船安全監督員。

莫壯評是瓊海市第二期中遠海漁船安全監督員培訓班學員。他既是船員,同時也是經過培訓合格的安全監督員。通過嚴格的培訓考核,他熟練地掌握了與漁業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船舶應急處置、海上求生技能、救生艇筏操縱、船舶消防、基本急救等知識,對漁船海上生產作業進行監督。

莫壯評說,在出海作業過程中,他還將實時督促船長依法履行船舶治安責任,避免出現跨海域捕撈、捕撈法律禁止的物種等違法違規行為。

“設置中遠海漁船安全監督員這一崗位,是我們為了破解漁業安全生產監管難題實施的‘新招’。”瓊海市政府相關負責人透露,通過實施安全監督員制度,旨在消除事中監管盲區,并通過安全生產培訓,有力保障漁民生命財產安全。

據介紹,今年7月,瓊海聚焦漁業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創新,瞄準事中監管空白,創新建立中遠海漁船安全監督員制度,出臺《瓊海市中遠海漁船安全監督員實施方案》,通過安全監督員隨船出海等方式,對中遠海漁船海上作業進行實時有效安全監督。

截至目前,瓊海市已組織了4期安全監督員培訓班,共培訓205人,175人考核合格,擇優選拔54人擔任漁船安全監督員。所有選拔上崗的安全監督員都經過系統培訓考核。

海南日報記者還了解到,今年初瓊海對《瓊海市遠海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了修訂,明確漁船出海必須由漁政、海岸警察、執法3個部門同時登船檢查后方可出港,進一步強化了事前監管。

瓊海市農業農村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漁船上的安全監督員不僅將系牢安全繩,還將成為漁民與管理部門的紐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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