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南日報客戶端丨記者鄧海寧
近日,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海口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指南》,為廣大高校畢業生留在海口就業創業提供政策參考。
一、就業服務
1.檔案服務
在本市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照本人自愿選擇,可由其現工作單位社會保險繳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的同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存放,同時根據就業單位情況辦理個人檔案轉遞。離校未就業的畢業生檔案,由畢業學校直接寄送到其原戶籍所在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轉入本市的畢業生檔案存放地可通過微信上搜索“海南省個人檔案存放地查詢”小程序查詢。
經辦部門:海口市人才勞動力交流服務中心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嘉華路2號市人力資源開發局二樓11、13號窗口
聯系電話:0898-65230165
2.求職服務
畢業生可通過“海南一卡通”“海南人社”等APP辦理就業報到,在線登記個人需求信息,也可通過登錄“海南省政務服務網”進行需求申請,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根據畢業生需求提供相關職業指導、職業介紹、政策咨詢和職業供求信息等服務。此外,還可通過公共和人才服務機構定期開展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專項活動現場就業指導、政策咨詢和職業介紹等服務專區,獲取相關就業服務。
經辦部門:海口市人才勞動力交流服務中心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嘉華路2號市人力資源開發局二樓11、13號窗口
聯系電話:0898-65230165
二、企業吸納
3.招用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
對象:當年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或社會組織(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小微企業名錄”核查),社會組織(通過中國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hinanpo.gov.cn核查)。
條件:用人單位為招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之日起12個月內可申請。
標準:按單位為招用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招用人員個人應繳納的部分,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經辦部門:海口市人才勞動力交流服務中心
地址:海口市美蘭區藍天路南側嘉華路2號市人力資源開發局二樓11、13號窗口
聯系電話:0898-65373100
4.招用高校畢業生獎勵補貼
對象: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或社會組織。
條件:單位與招用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履行合同滿6個月之日起12個月內可申請。
標準:按每招用1人給予一次性獎勵2000元。
經辦部門:海口市人才勞動力交流服務中心
地址:海口市美蘭區藍天路南側嘉華路2號市人力資源開發局二樓11、13號窗口
聯系電話:0898-65373100
5.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
對象:符合《統計上大中小微企業劃分辦法 (2017)》(國統字〔2017〕213號)標準的小微型企業。
條件:(1)從貸款申請時間起算,往前兩年內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數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5%),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2)信用記錄良好,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嚴重違法違規信用記錄;(3)經營地在海口市轄區內;(4)有反擔保措施。
額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期限不超過2年。
經辦部門:海口市創業小額貸款擔保中心
地址:海口市西沙路4號(原勞動局)五樓
聯系電話:0898-66703009
三、自主創業
6.一次性創業補貼
對象:離校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技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
條件:(1)首次創辦商事主體并擔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所創商事主體自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2)所創辦商事主體注冊經營地址在海口市轄區。
標準:每個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經營者給予1萬元一次性補貼。
經辦部門:海口市創業小額貸款擔保中心
地址:海口市西沙路4號(原勞動局)五樓
聯系電話:0898-66703009
7.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對象:高校畢業生等。
條件:(1)具有海口市戶籍或海口市居住證;(2)征信記錄良好,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及其配偶,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應沒有其他貸款;(3)經營地在海口市轄區內;(4)有反擔保措施。
額度:個人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30萬元,合伙創業的貸款總額度最高不超過個人貸款總額度的10%,期限不超過3年。
經辦部門:海口市創業小額貸款擔保中心
地址:海口市西沙路4號(原勞動局)五樓
聯系電話:0898-66703009
8.創業孵化服務支持
對象:高校畢業生初始創業者。
條件:注冊經營地址在創業孵化基地內。
內容:由孵化基地給予場租、水電、寬帶網絡、公共軟件等費用減免,及創業政策指導、融資幫扶、咨詢策劃等。
經辦部門:海口市創業小額貸款擔保中心
地址:海口市西沙路4號(原勞動局)五樓
聯系電話:0898-66703009
四、職業培訓
9.就業技能培訓補貼
對象:畢業學年和離校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條件:在經省市人社部門備案的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參加就業技能培訓。
標準:根據培訓后取得相應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及培訓課時確定。
經辦部門:市人力資源開發局和各區人社局
地址:海口市美蘭區藍天路南側嘉華路2號
聯系電話:0898-65230330
10.創業培訓補貼
對象:畢業學年和離校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條件:在人社部門認定的培訓機構參加創業培訓。
標準:1200、1000、800元(按培訓類別確定)。
經辦部門:海口市創業小額貸款擔保中心
地址:海口市西沙路4號(原勞動局)五樓
聯系電話:0898-65230330
五、靈活就業
11.社會保險補貼
對象: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條件: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費。
標準:按個人實際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和醫療保險費的66%給予補貼,但不得高于“繳費期間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相應險種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率×繳費月數×66%”的數額,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經辦部門:海口市人才勞動力交流服務中心
地址:海口市美蘭區藍天路南側嘉華路2號市人力資源開發局二樓11、13號窗口
聯系電話:0898-65373100
六、就業援助
12.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
對象:在畢業學年內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我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條件:低收入家庭中的我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中等職業學校中的殘疾畢業生、退役大學生士兵(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標準:按每人1500元給予一次性補貼。
經辦部門:海口市人才勞動力交流服務中心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嘉華路2號市人力資源開發局二樓11、13號窗口
聯系電話:0898-65230165
13.就業見習補貼
對象:就業見習基地。
條件:吸納離校3年內未就業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我省普通高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所屬畢業學年學生、我省16歲-24歲未就業青年,在具體工作崗位上進行3至12個月全日制就業見習。
標準:就業見習補貼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的80%;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用人單位,將見習補貼標準提高到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00%予以補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
經辦部門:海口市人力資源開發局人才勞動力管理科
地址:海口市美蘭區藍天路南側嘉華路2號
聯系電話:0898-65378150
七、生活服務
14.人才住房補貼
對象:高校畢業生等。
條件:符合2018年5月13日后到海口就業創業的全日制50歲以下博士畢業生、40歲以下碩士畢業生、35歲以下本科畢業生條件的,可在本市申請住房租賃補貼或購房補貼。住房租賃補貼累計發放不超過36個月,購房補貼累計發放不超過3年。
標準:根據畢業生個人所取得的學歷及職稱證書情況對應額度給予發放。
經辦部門:海口市人才服務單一窗口、海口市人力資源開發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濱海公園路1號市民游客中心一樓、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嘉華路2號
聯系電話:0898-68512859、0898-65231544
標簽: 高校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