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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海關原副巡視員王洪涉嫌受賄罪、徇私枉法罪一案,由海南省三亞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三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洪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三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洪利用擔任江門海關副關長兼緝私局局長、海口海關副關長兼緝私局局長、湛江海關副巡視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對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訴,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