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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報客戶端北京8月26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8月26日舉行記者會。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楊合慶介紹,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6次會議將于8月30日至9月2日在京召開。會議將審議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訂草案、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審議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關于提請審議反間諜法修訂草案的議案、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關于提請審議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草案的議案。
關于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三次審議稿,楊合慶說,2021年10月常委會第31次會議和2022年6月常委會第35次會議對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進行了兩次審議。根據常委會審議意見和各方面意見,提請常委會審議的草案三次審議稿擬作如下主要修改:
一是在規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職責的基礎上,增加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發揮審判、檢察職能,依法防范、懲治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規定,增加公安機關建立完善相關工作機制、加強能力建設的規定。
二是加大對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人員的懲戒力度。包括:增加規定對從事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及關聯犯罪的人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記入信用記錄,并采取相應的懲戒措施;進一步加大對尚不構成犯罪人員的行政處罰力度;進一步明確電信網絡詐騙分子除依法承擔刑事責任、行政責任以外,造成他人損害的,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三是加強宣傳教育防范。包括:增加規定加強對老年人、青少年等群體的宣傳教育,增強宣傳教育的針對性、精準性;規定公眾舉報電信網絡詐騙的獎勵制度等。
如何將防止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變“亡羊補牢”為“未雨綢繆”?楊合慶說,一是,草案規定了各級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的宣傳教育職責。二是,規定加強對老年人、青少年等群體的宣傳教育,提高宣傳教育的針對性、精準性,開展反詐宣傳教育宣傳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這“五進”活動。三是,規定行業企業反電信網絡詐騙的提示、提醒和警示義務。四是,規定了新聞單位和媒體開展反電信網絡詐騙宣傳教育的義務。五是,規定鼓勵群眾舉報的獎勵制度。六是,要求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企業建立電信網絡詐騙的預警勸阻系統,發現有出現電信網絡詐騙的苗頭和嫌疑的,及時對人民群眾進行勸阻。?
標簽: 電信網絡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 獎勵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