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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報屯城5月5日電(記者劉寧玥 通訊員林小丹)5月5日上午,屯昌縣人民政府與海口市第一中學在屯昌簽訂縣校教育交流合作協議,雙方達成為期約3年的合作。
根據協議,雙方從今年5月5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圍繞辦學管理、人才培養、師資力量、教學質量等4個方面開展合作。屯昌聘請海口市第一中學相關優秀管理人員定期(非駐點)到屯昌開展高中教學指導工作;在屯昌中學高中部組建“強基班”,由海口市第一中學派教師到校培優;定期選派中青年教師到海口市第一中學跟班學習,同時組織屯昌縣校長后備干部人才庫的人員到海口市第一中學跟班學習、掛職鍛煉,提升管理能力。
海口市第一中學組織高中優秀教師到屯昌開展課題教學研究活動;選派優秀教師分期分批到屯昌開展教學專項活動;幫助開展教育教學質量監測,抽測和質量監測分析等活動;提供高考一體化復習指導,開展研學交流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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