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圖說】

趙春青/圖 韞超/文

據上海市崇明區市場監管局消息,該局日前接到消費者舉報反映,某網絡交易平臺店鋪宣傳購買產品送贈品但未清晰標注贈品品名,結果實際贈送的商品與銷售商品并不相同,且價格差異很大。經查屬實后,該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看到“買一送一”,本以為是打了五折,沒成想卻是商家偷換概念,此“一”非彼“一”。如此促銷套路并不新鮮,屬于價格法中明確禁止的“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涉嫌價格欺詐。此外,現實中還有些商家將“三無”產品、問題產品作為贈品來搞促銷,對消費者來說,如此“暗箭”無疑更加難防。時下,各路商家促銷手段五花八門,但無論是打折、滿減,還是買贈,都應直觀明了、誠信坦蕩,真正讓促銷成為買賣雙方的互惠互利。極盡忽悠之能事,以虛假承諾、摻水贈品等作誘餌欺詐消費者,這股歪風該剎剎了——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監管,消費者也要勇敢說“不”、積極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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