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繪畫/劉琪? ?文字/陳婉揚

勞動者請事假,如何休、休多久等問題,目前在我國立法中尚無具體規則,由此引發的爭議時有發生。在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一起勞動爭議案件中,判決指出,“法不強人所難”,強調用人單位在行使用工管理權時,既應遵守法律法規規定,還應注重企業社會責任,加強對困難職工的人文關懷。(據《工人日報》2月9日報道)

勞動者因家庭義務需要請事假,合情合理,用人單位不該以影響工作為由,不予批準,更不能以“不服從用工管理”等理由解除勞動合同,這不僅涉嫌違法,也有違大眾的道德觀念。法院的判決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為用人單位在日常管理中處理類似問題提供了參考。

營造和諧溫馨的工作氛圍,需要勞資雙方攜手共進。勞動者要平衡好勞動義務和家庭義務、社會義務之間的關系;企業要加強對有困難職工的人文關懷,解決好員工的后顧之憂。雙方攜手共進,才能實現企業與員工和諧共贏,讓勞動關系更有溫度。

標簽: 用人單位 強人所難 人文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