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敬父母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贍養老人是成年子女應盡的義務,谷城縣趙灣鄉一戶村民卻因為老人的贍養問題起了爭執。近日,谷城縣人民法院受理了這起贍養糾紛案。法官多次調解促成雙方達成協議,依法維護了案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有效維護了家庭關系。
婦女劉某有兩個兒子,均已成家。2020年4月份,66歲的劉某因高血壓中風臥床,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無任何生活來源,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平常飲食起居需要護理照顧。從她癱瘓之日起,大兒子一直在悉心照料她,小兒子則不履行贍養義務。眾多親屬勸說后,小兒子仍拒絕履行贍養義務。就這樣,劉某將兩個兒子訴至法院。
谷城法院盛 法庭的法官張勇在接到案子后,立即聯系原、被告雙方及村委會干部了解具體情況。經過調查,張勇認為,如果只是一判了之,必定會給母子關系帶來隔閡,采用調解的方式來化解糾紛,既有利于案件的自動履行,又利于親情關系的修復。
由于劉某的小兒子居住在宜城市,無法當面進行調解,張勇和法官助理只好從方便當事人的角度,通過電話多次與其協商。在庭審中,兩被告對贍養母親均無異議,只是對贍養方式持有不同觀點。在調解室里,張勇分別與大兒子、二兒子溝通,了解他們對于贍養母親的想法,從情、理、法的角度進行勸解和疏導。2022年8月5日,原、被告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決定由大兒子對劉某進行照顧,小兒子每月支付贍養費。
贍養案件屬于家事糾紛,谷城縣人民法院把化解矛盾、修復受損家庭關系作為價值導向。此案通過多次調解,最大限度地修復了老人與子女之間的家庭關系,做到了讓老人老有所養、老有所依。
(記者 閔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