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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網訊(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邢生祥)近日,青海省民政廳、省委農辦、省財政廳、省鄉村振興局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通知》,聚焦低收入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提出推進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擴圍增效具體措施,兜住、兜準、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底線。
今后,青海將加大低保擴圍增效力度,確保困難群眾“應保盡保”,不得以特定職業或者以高齡老人、計劃生育家庭、移民搬遷等特殊身份或者因繳納住房公積金、繳納城鄉居民(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及醫療保險、名下有工商登記、家庭成員中有財政供養人員等為由,未經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核實,直接認定申請家庭符合或者不符合條件。
同時,青海實行“整戶保”“單人保”并行,避免出現救助超標準或不充分現象。對申請救助家庭繳納的社會保險統籌費等13項收入予以豁免,持續實施低保減退、就業扣減政策,特別是對供養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給付供養費實行豁免,加大重病重殘人員救助力度,推動低保救助從“兜底對象”向“低保邊緣弱勢對象”覆蓋。
據悉,青海建立易地搬遷與低保工作銜接機制,做好遷入地、遷出地政策銜接,推行“人在哪里就在哪里申辦救助”,打破戶籍、地域限制。完善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機制,加強與鄉村振興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根據困難群眾實際需求,及時將求助信息推送至相關部門,形成救助幫扶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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