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亞藥業IPO首輪問詢回復引關注(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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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官網最新進展顯示,仿制藥生產商南通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聯亞藥業”)回復了上交所第一輪問詢。在首輪問詢中,聯亞藥業就此次IPO是否符合科創板定位、客戶集中度高的合理性、毛利率低于同行業公司的原因及相關募投項目的合理性等17個問題進行了回復。

招股書顯示,聯亞藥業此次科創板IPO擬募資10.50億元,分別投入產業化基地項目、藥物研發項目及補充流動資金。公司此次IPO保薦人、主承銷商均為中金公司,審計機構為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師為北京市君合律師事務所。

單一客戶銷售占比超七成

聯亞藥業成立于2005年1月10日,主要從事復雜藥物制劑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公司目前產品包括不同類型的緩控釋制劑以及以極低劑量藥物制劑為代表的兩大類高端仿制藥,目前主要應用在高血壓、冠心病、糖尿病、精神分裂癥、女性避孕及健康等領域;同時公司也為制藥企業和研發機構提供CRO(合同研發服務組織)等服務。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3月(下稱“報告期”),聯亞藥業分別實現營收4.56億元、5.65億元、6.46億元、1.61億元,實現歸母凈利潤1.21億元、1.16億元、0.90億元、0.21億元。不過,受公司研發投入較大及股份支付金額較大影響,截至報告期末,公司合并口徑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1.93億元。

聯亞藥業銷售收入高度依賴于大客戶,報告期內,聯亞藥業向前五名客戶的銷售金額分別為4.49億元、5.59億元、6.41億元、1.61億元,占主營業業務收入比例依次達98.46%、98.92%、99.10%、100%,且絕大部分為境外經銷收入。

其中,美國藥企Ingenus為聯亞藥業報告期內第一大客戶,聯亞藥業主要向其銷售抗高血壓、抗糖尿病、抗精神病、避孕藥及更年期綜合癥等藥物,報告期內銷售金額分別為3.56億元、4.43億元、4.98億元、1.38億元,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依次達78.14%、78.34%、77.09%、85.90%。

在首輪問詢中,上交所要求聯亞藥業說明“公司在美國銷售仿制藥的單一客戶集中是否符合行業慣例和市場慣例;選擇Ingenus而非直接與美國大型醫藥流通企業建立合作的原因及合理性;結合公司與Ingenus的合作歷史、銷售金額變化及上述內容,分析合作是否具有穩定性及可持續性”等多個問題。

對于單一客戶集中是否符合行業慣例和市場慣例,聯亞藥業回復稱:與國外當地企業合作,充分發揮其熟悉所在國醫藥市場體系的優勢,以有效開拓海外市場是我國制藥企業出海拓展國際市場的重要方式之一。合作過程中,國內藥企通常會授予國外合作方相關藥品的于特定地域的獨家經銷權,相關產品若為國內藥企出口的主要產品則會形成向相關國外合作方銷售額占比較大的情況。

聯亞藥業還列舉了宣泰醫藥、普利制藥等同行業上市公司相關情況,并稱同行業公司都存在將部分產品授予境外經銷商獨家經銷的情況。

針對選擇Ingenus而非直接與美國大型醫藥流通企業建立合作的原因,聯亞藥業稱,經過多年的發展,公司與經銷商形成了穩定的合作關系,Ingenus以及美國大型醫藥流通企業McKesson的子公司NorthStar均系公司的直接客戶;由于Ingenus經銷的產品銷售收入占比較高,形成了報告期內Ingenus為第一公司大客戶的客戶結構。公司選擇與Ingenus合作主要為了擴大產品銷售規模,提升產品銷售收入,而且雙方合作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外,針對與Ingenus的合作是否具有穩定性及可持續性,聯亞藥業則稱,由于雙方已有較長時間且良好的合作關系、合作規模不斷擴大且效果顯著、合作程度不斷深化、業務均發展良好且業務定位較為一致,公司與Ingenus的合作具有穩定性及可持續性。

毛利率遠低于同業平均水平

報告期內,聯亞藥業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53.20%、57.91%、49.70%、51.76%,存在較大波動。

《經濟參考報》記者注意到,聯亞藥業毛利主要來源于制劑銷售,報告期內,公司主要制劑銷售毛利率依次為52.39%、57.69%、48.95%、52.13%,其中2021年制劑銷售業務毛利率同比減少8.74個百分點,公司稱其主要系鹽酸二甲雙胍緩釋片因競爭對手采用低價策略,導致該產品收益分成收入大幅下降所致。

與此同時,與同行業公司相比,在招股書中,聯亞藥業將宣泰醫藥、苑東生物、華海藥業、恒瑞醫藥等5家公司列為同業可比公司(下稱“可比公司”),2019年至2021年,可比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平均值分別為72.94%、75.37%、73.23%,遠超聯亞藥業同期毛利率水平。

這也引發了監管的注意,在首輪問詢回復中,上交所要求聯亞藥業說明“毛利率低于同行業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對此,聯亞藥業認為,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和制劑銷售毛利率與可比公司有較大差異主要系產品結構和業務模式差異所致。

其中,產品結構差異方面,聯亞藥業稱可比公司中多數以仿制藥收入為主,但具體產品種類有所差異,其中部分可比公司首仿產品恰于報告期內上市且該產品收入占比較高,這些均會導致毛利率出現較大差異;與此同時,收入結構及定價模式差異方面,聯亞藥業稱,報告期內,公司以境外收入為主,除宣泰醫藥外,其他可比公司境外收入占比顯著低于公司。內銷和外銷出廠定價模式不同,從凈利率來看,公司與可比公司則較為接近。

盡管聯亞藥業稱其凈利率與可比公司較為接近,但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內,可比公司凈利率平均值分別為14.21%、23.54%、22.52%、21.16%,聯亞藥業凈利率依次為26.65%、20.50%、13.86%、12.76%,可見,聯亞藥業凈利率自2020年開始低于同業平均值,且2021年、2022年第一季度分別較可比公司平均值低出8.66個百分點、8.4個百分點,與同業均值相比存在較大差距。

募投項目合理性遭質疑

除上述疑點外,聯亞藥業的募投項目也引發監管關注。

招股書披露,2020年末,聯亞藥業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同比增加2836.21萬元,主要系公司管理層根據對腫瘤藥市場前景的評估而擱置相關產品的開發生產計劃導致三車間相關設備閑置,因而計提相應減值準備所致。

不過,盡管相關腫瘤藥已擱置開發生產,但聯亞藥業仍計劃使用1.84億元募集資金用以投入腫瘤產品的研發。據悉,此次IPO,聯亞藥業計劃募集4.56億元用以投入藥物研發項目,將開展合計21個產品管線的研發工作,分別涉及婦科用藥、高血壓、中樞神經、糖尿病及其他用藥領域。

《經濟參考報》記者注意到,在聯亞藥業計劃投資的21個產品管線中,抗腫瘤505(b)2 產品ND-962、抗腫瘤505(b)2產品ND-979、抗腫瘤505(b)2產品ND-954為擬投入資金最多的項目,分別擬投入資金6122.87萬元、6122.87萬元、6126.05萬元,三者擬合計投入1.84億元,約占藥物研發項目四成比重。

在首輪問詢中,上交所要求聯亞藥業說明“腫瘤藥已擱置開發生產但仍披露為在研項目的合理性,公司需完善信息披露情況;公司前期擱置了腫瘤產品的研發項目,但募投涉及較大金額腫瘤研發項目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充分說明公司現有業務與募投項目之間的區別與聯系。”

對此,聯亞藥業回復稱,報告期內,公司擱置開發的腫瘤藥分別為卡培他濱、伊馬替尼、來曲唑,根據IMS(艾美仕市場研究公司)數據,上述三款產品在美國市場銷售額從2017年的6.64億美元下降至2020年的1.18億美元,下降幅度高達82.29%,2021年下降至0.69億美元。面對市場銷量的持續下降,2020年末公司管理層根據對上述產品市場前景的評估而決定擱置相關開發生產計劃。因此,在研項目里的腫瘤藥與擱置開發的腫瘤藥不同。

與此同時,聯亞藥業還表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中的腫瘤藥與報告期內擱置開發產品在適應癥及生產工藝流程方面均有差異,在產品管線的選取上結合了現有仿制藥經驗及產品未來發展前景情況最終確定了即將結束專利保護期的三款產品,為未來拓展市場,增加公司業績打下基礎,且腫瘤藥臨床研發費用會遠高于其他仿制藥,因此募投涉及較大金額腫瘤研發項目具備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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