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在6月中旬已累計下達2023年度以工代賑中央投資計劃78億元的基礎上,大幅新增31億元以工代賑中央預算內投資,下達22個中西部省份,共支持地方實施559個以工代賑項目建設,將吸納近10萬農村脫貧人口和其他低收入群體參與工程項目建設,發放勞務報酬超過10億元,勞務報酬占中央投資比例達33%,人均增收1萬余元。
本批新增下達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突出以下三方面政策要求:
(相關資料圖)
一是聚焦困難地區重點群體。
全部投向欠發達地區,重點傾斜和優先支持832個脫貧縣、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革命老區、產糧大縣、受自然災害影響較大地區以及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任務較重地區,優先吸納城鄉就業困難群體特別是農村脫貧人口、因災需救助人口、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易地搬遷脫貧群眾等參與以工代賑項目建設,在家門口實現就業增收。
二是確保項目能夠迅速開工建設。
在項目謀劃儲備環節,已組織各地按照“省負總責,省、市、縣逐級審查把關”的原則,對儲備項目以工代賑政策合規情況、前期手續完備情況等逐一開展了審查,確保投資計劃下達后項目即可迅速開工建設,抓緊為項目所在地困難群眾提供規模性務工崗位。
三是確保發揮“賑”的實效。
在計劃下達文件中,要求各地認真學習借鑒浙江“千萬工程”經驗案例,推動以工代賑投資優先支持美麗宜居村莊整治提升和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提升完善,及時足額發放勞務報酬,并依托項目建設積極開展勞動技能培訓、公益性崗位開發等新賑濟模式,發揮以工代賑“志智雙扶、魚漁雙授”的政策功能。
截至目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已聯合財政部共下達2023年度以工代賑中央投資109億元,帶動地方各類資金27億元,支持地方實施以工代賑項目2710個。項目實施后,將發放勞務報酬超過30億元,吸納帶動項目地農村群眾30萬人實現就地就近就業,有效拓寬農村勞動力就業增收渠道,實現促進困難群眾就業增收、改善鄉村生產生活條件、激發群眾內生動力和自我發展能力的綜合效用。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立足當前就業形勢,積極主動作為,堅持把解決群眾就業增收問題作為以工代賑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督促指導地方加快以工代賑項目開工進度,抓實抓牢群眾務工組織和勞務報酬發放等關鍵環節,聯合相關部門同步在重點工程項目和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大力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充分發揮以工代賑穩就業、保民生、促消費的功能作用。
什么是以工代賑?
以工代賑,是指政府投資建設基礎設施工程,受賑濟者參加工程建設獲得勞務報酬,以此取代直接救濟的一種扶持政策。
以工代賑是一項農村扶貧政策。國家安排以工代賑投入建設農村小型基礎設施工程,貧困農民參加以工代賑工程建設,獲得勞務報酬,直接增加收入。
新修訂的以工代賑管理辦法頒布
為充分發揮以工代賑中“賑”的作用,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新形勢下以工代賑管理,國家發展改革委對2014年頒布實施的《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全面修訂,日前已正式頒布,將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辦法》指出,現階段,以工代賑主要包括使用以工代賑專項資金實施以工代賑項目、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中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在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項目中實施以工代賑等,主要目的是向參與工程建設的群眾發放勞務報酬、開展技能培訓,促進其就地就近就業增收。
《辦法》明確以工代賑“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明晰以工代賑政策實施范圍、受益對象、建設領域和賑濟模式,強調向參與工程建設的群眾發放勞務報酬、開展技能培訓等政策目標,進一步完善了以工代賑投資計劃、專項資金項目管理、監督檢查等方面具體要求,并新增了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項目實施以工代賑和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等內容。
以工代賑政策自1984年啟動實施以來,國家已累計安排專項資金(含實物折資)1850余億元,在帶動群眾就業增收、激發內生動力、改善欠發達地區生產生活條件等方面發揮了獨特而重要的作用。2022年,各地通過實施以工代賑項目和在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項目中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已帶動超過500萬名群眾實現就地務工,人均增收超過8000元。
“以工代賑”實為智慧之舉
以工代賑,可謂一舉多得:其一,為廣大農村地區尤其相較偏遠落后地區提供了更堅實的就業平臺,以最大力量托舉民生,防止大規模返貧現象出現。其二,建設了一批基礎設施項目,尤其是與農業農村直接相關的小型交通、水利、文化旅游和林業草原等基礎設施,有利于農業農村長遠發展,有利于鄉村振興。其三,改變過去“輸血式”扶貧思維做法,鼓勵困難人口以勞動改變現狀,而不是一味“等、靠、要”,而且通過以工代賑的方式,既可增加收入、培訓技能,也增長見識和本領。
“其養民也惠,其使民也義。”通過舉辦公共工程,為失業者提供就業機會來增加收入,是中國古代社會通行的一項有效救濟制度。范仲淹在杭州知州任上,通過興修水利、修筑堤壩、開辟田壟等,帶動災民貧民獲得短期收入,也為后續耕作提供便利生產條件。回到具體實際,疫情之下,穩就業、惠民生,對穩住經濟大盤意義重大。“民生在勤,勤則不匱。”扶貧先扶志,勤勞致富,不等不靠,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大背景下,尤其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以工代賑”,網上也不乏質疑之聲,一張內容為“能用人工盡量不用機械,能組織當地群眾務工盡量不用專業施工隊伍”的圖片被廣為傳播。這是一種典型的斷章取義,其實《辦法》寫得很清楚:“在不影響項目建設進度和施工質量等前提下,應盡可能納入項目儲備庫,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對以工代賑項目也設置了前提:“投資規模較小、技術方案相對簡單、用工技能要求不高的農村生產生活基礎設施。”而且“以工代賑”也并非新政,自1984年實施至今已近40年,在帶動群眾就業增收、激發內生動力、改善欠發達地區生產生活條件等方面,發揮了獨特而重要的作用,充分發揮了“賑”的實效。
以工代賑,是多贏之舉,更是智慧之舉。當然也要防止好經被念歪,嚴防拖欠、截留、挪用、擠占、騙取、貪污種種行為的發生,確保以工代賑項目真實施、真幫扶,確保群眾真受益。
(綜合來源:國家發改委微信、中國政府網、人民網、新華社、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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