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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聲】
舒年
近一段時期,各地網紅夜市引起關注。這些夜市在助力城市恢復煙火氣的同時,也帶動了當地經濟發展,有效促進了就業,加之夏季已至,正是戶外餐飲夜市的黃金期。不過,在有的地方也出現了個別攤販噪音或光線擾民、攤位影響公共交通等情況。如何處理好夜市運營與市政市容管理、公共安全之間的關系,如何平衡好夜市經營者、消費者與周邊社區和居民之間的不同訴求,值得思考。
換言之,對于城市而言,既要打造優質的營商環境、激發經濟活力,也要維護好市容環境和社會秩序、保障好居民權益。在這一過程中,就要正確處理好活力與秩序的關系。畢竟,夜市雖小,卻涉及社會治理的多個方面,正因如此,規范夜市經營,既要尊重經濟規律,也要尊重社會治理規律。
也就是說,在規范夜市經營上,有關部門要因地制宜,不能“一管就死,一放就亂”,要平衡好“放”與“管”的關系,實現“疏堵結合”。畢竟,夜市經營規范了,也有助于更好地提升夜市相關市場主體的競爭力,更好地保障消費者權益,實現“夜市經濟”的長期穩健發展。
在這方面,不少地方也有可供借鑒的經驗,比如不能在居民區周邊和交通干道上擺攤,但有效利用閑置廠房、寬敞廣場等資源,盤活城市公共空間提供給夜間攤位,在管理上可以引用分時方式,并推動應用電子圍欄技術,提高監管數字化水平。例如,近日河南省許昌市印發的《關于規范中心城區夏季餐飲夜市經營秩序的通知》,就提出“五統一、三嚴禁、一規范”的要求,即統一外擺時間、統一無煙爐具、統一地面鋪設、統一垃圾容器、統一溫馨提示;嚴禁阻礙交通、嚴禁噪聲擾民、嚴禁亂搭棚庵,以及確保規范經營。
更為關鍵的是,城市也有必要從立法層面,明確如何“放”如何“管”,什么地方該“疏”,什么地方該“堵”,杜絕出現監管裁量的“灰色地帶”。例如廣東省深圳市本月就通過了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允許根據方便群眾、布局合理、監管有序的原則劃定攤販經營場所,并對劃定地點、劃定辦法和劃定部門做出了較為明確的規定。
健康的城市夜市,是既要充滿活力也要擁有良好秩序的,正因如此,其規范管理,也要呈現出活力與秩序的有機統一。而如何實現這樣的有機統一,也正在考驗著各地相關部門的社會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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